一、典當前世今生
堪稱現代金融業鼻祖的典當業在中國肇始于南朝佛寺長生庫,至今已有1600余年歷史。在近代金融機構興起之前,典當業具有十分重要的經濟、社會地位。明清時期,中國典當業進入較為繁盛的發展階段。清末民初走向衰落直至二十世紀五十年代被取締。自1987復蘇至今,中國現代典當行復興將近32年。這期間經歷了無序復興、清理規范、有序發展等階段,各階段的監管和典當行的身份也因階段不同而呈現出不同特點。從1987年開始至今,典當行先后經歷了無明確主管部門、人民銀行、經貿委、商務部和公安部、銀保監會和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等主管部門變遷,從一般企業、非銀行金融機構、特殊工商企業到再次被明確為非貨幣銀行服務類金融企業等身份演變。
具有資金融通、當物保管、當物銷售等功能以及借貸程序靈活、快速、便捷等特點的典當行對現代金融體系起到了拾遺補缺的作用。以寧波市為例,經過30年的發展,寧波典當業取得長足發展。特別是2007年整個行業發展迅猛,在短短的半年左右時間新增十余家典當行;2015年“錢荒”來襲,典當行這些處于外圍的類金融機構又再度成為不少個人和中小企業應急融資的新渠道。但近年來,隨著經濟發展和市場環境變化,典當行業經營發展告別高增長、進入陣痛期。整個行業出現經營規模收縮、息費收入下降,業務筆數、上繳稅金、稅后利潤、從業人數等下滑現象。據寧波市商務委統計,截至2017年3月末,全市擁有典當行91家,從業人員449人,資產總額13.86億元,負債總額0.58億元,行業規模持續縮小。交易筆數1.17萬筆,發放貸款總額6.79億元,兩項數據均較去年有所下滑。三分之二的典當行面臨虧損或關停,三分之一的典當行利潤微薄。僅第一季度全市典當行虧損157萬元,形勢較為嚴峻。
二、現時困境所在
法律規章滯后脫節。一方面,典當行業有章可循,無“法”可依。目前沿用的仍是2005年商務部、公安部聯合頒布的《典當管理辦法》,就其法律等級和效力而言,屬于行政規章,層次和效力低于法律、法規。因典當權力法律規定之缺失致使典當行法律維權舉步維艱。另一方面,《辦法》沿用十余年一直未作修訂完善,許多內容已落后于快速發展的行業現實。如在典當行的股東股權轉讓、當物選擇、登記地點、拓寬融資渠道等方面均受到限制,抑制了典當行業與時俱進發展。
行業形象環境欠佳。一方面,社會對典當行業認同度低甚至存在偏見。由于受舊的傳統觀念影響,以及現行政策、法律法規相對滯后和典當業自身因素的原因,社會大眾包括很多業內人士,對典當業存在著一些偏見和看法,不能正確看待典當業的社會地位、行業性質和作用。另一方面,市場中非正規軍的滋生涌現導致“劣幣驅逐良幣”。當下市場存在相當數量的調劑行或寄售行,或明或暗超范圍經營,以調劑之名行典當之實,甚至出現一些違法違規行為,擾亂了市場環境,影響了典當行正規軍良好社會形象。
監管自律亟待加強。從行業監管看,人員專業性不強和隊伍配備不齊。2018年4月以前,典當行歸屬于商務部門監管。原有監管人員尤其是縣區級監管隊伍力量薄弱、金融專業知識欠缺,難以適應行業監管需要。從行業自律看,行業的健康發展不僅需要強有力的監管,行業自律同樣不可或缺。目前,盡管多數省市相繼建立典當行業協會,但全國性的典當行業自律組織仍是空白。原商務系統監管部門與地方協會職責劃分不明晰,行業協會所具有的“自律、維權、服務、交流、宣傳”等功能難以有效發揮。
三、當下如何施策
2018年4月,隨著融資租賃、商業保理、典當行正式劃歸銀保監會監管,典當行的身份地位相應名至實歸。新背景下現代典當行業如何發揮自身優勢、規范創新發展、服務實體經濟,顯得尤為重要。筆者提出如下建議:
完善法律規章優化政策支持。主管部門應會同國務院法制辦加快立法進度,盡快出臺新的典當法規。堅持“重監管、防風險、促發展”原則,立足典當功能,從制度設計、行業發展、監管思路等方面著手,明晰長期發展戰略和階段性建設目標,對原有《典當管理辦法》中諸如準入管制過嚴、限制性比例要求與市場脫節、退出缺乏規范、融資渠道受限等規定進行修訂完善。同時圍繞如何更好發揮典當作用推出支持政策,為行業爭取寬松的發展空間和更公平的競爭環境,更好地服務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2、監管自律并重凈化行業環境。一方面,加強銀保監與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健全行業事前事中事后監管制度,做好“兩隨機、一抽查”工作;依托全國典當行業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建立季度風險監測統計制度,對違規經營企業責令限期整改,將風險苗頭消除在萌芽、化解在當地,確保不發生金融風險。另一方面,主管部門應積極推動盡快成立全國統一的典當業協會,明確自律監管職責,將政府監管與行業自律有效結合,使協會在協助主管部門開展日常監管的同時,充分發揮培訓宣傳、同業交流、協調溝通、法律援助等方面功能作用。
3、創新轉型發展提升形象地位。堅守主業、創新求變是典當業發展的必由之路。行業整合上,推進典當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注銷一批長期不經營的典當企業,引導企業做好變更重組工作,推進典當行業整體結構優化。經營方向上,鼓勵有實力且經營能力、品牌、聲譽較好的典當行發展營業網絡以實現規?;B鎖經營,提升管理水平、增強抗風險能力。業務創新上,借助互聯網傳播廣、速度快、成本低、無地域和時間限制等優勢,鼓勵有條件的典當行積極開展業務創新,充分發揮典當業在服務中小微企業、拓展普惠金融等方面的作用。
4、強化培訓夯實人才隊伍基礎。在監管隊伍方面,鑒于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剛剛接手典當監管職責,縣區監管人員在典當監管實務方面幾乎是一張白紙的實際情況,銀保監與縣級以上金融辦要加強監管人員典當法規政策、業務實際操作等知識培訓,提高監管人員專業素質和服務水平。在行業人才方面,堅持引進和培養相結合,積極引進經營管理人才和典當師、鑒定師、估價師、會計師等專業人才,同時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建立業內人才培訓制度,提高典當從業人員的整體素質,逐步形成與現代典當業發展相適應的專業人才隊伍。